陈莘雨,2017年被我校录取为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专业普通本科生,录取当年因出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。时至今日,未办理入学手续。
根据《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第六条规定,当年录取新生经学校批准后可准予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。学生应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,向所在学院提交入学申 请并报教务处审核。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综合陈莘雨同学个人情况,按照文件要求,经化学化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,对于陈莘雨同学以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现将该决定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(明理楼247)反映。
化学化工学院
2022年10月19日